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二批)清算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3-05 13:49:35】 作者: 转载 来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综合奖励资金(第二批)清算结果的公示

琼工信汽车〔2022〕33号

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琼工信汽车〔2021〕110号)、《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延续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措施的通知》(琼新汽办〔2021〕16号)等文件要求,经购车消费者申报、线上线下审核、集中复核清算等流程,拟对第二批符合我省奖励条件的40702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31862.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能源汽车发展与监察处:(0898)65342974

邮编:570204

附件:附件-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第二批)清算结果明细表 - 简化版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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