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发放细则,符合条件的购车立减10000元,详情→

发布时间: 【2022-09-23 18:52:35】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海南省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9月22日,海口市商务局发布《2022海口市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发放细则》,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奖励发放活动,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质升级,同时加快推进海口市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今年9月10日至12月14日期间,在海口市汽车门店购置或预订在海口市开展全国首发的新能源新车型的消费者,经审核后可获得1万元立减购车奖励,名额约300个。

活动期间,市民可以拨打市商务局电话0898-68721081进行咨询。据悉,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必须是今年9月10日至10月1日在海口举办新能源新款车型全国首发的汽车企业。

(一)消费者参与规则

参与条件:

消费者购车前应确认所购买车型是否参与此次活动。今年9月10日至12月14日活动期间,在海口市汽车门店购置或预订在海口市开展全国首发的新能源新车型的消费者,经审核后可获得1万元立减购车奖励。例如:车价款为10万元,使用1万元消费券后则仅需实付款9万元。活动名额约300个,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报名时间:自9月22日起至今年12月10日24时。

参与流程:消费者在海口市预定/购买在海口市开展全国首发的新能源新车型,在所购买汽车品牌的门店报名参与活动,支付购车定/订金后,提供个人及购车相关信息。由所购买汽车品牌门店提交至海口市商务局。经审核通过后,消费者凭借短信提示,通过支付宝搜索“海口购车补贴”进入会场领取相应奖励,领取后须于今年12月14日24时前在所购车门店指定POS机具上支付大于3万元的购车款项,即可享受立减1万元的购车奖励。

申请材料:

(1)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支付宝账号;

(2)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购车企业购车需提供《营业执照》);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汽车上牌后提交给所在的汽车门店);

《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汽车上牌后提交给所在的汽车门店)。所提交的购车人资料购车人姓名与支付宝账号实名信息相同。

(二)汽车企业参与规则

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条件:参与车企需在2022年9月10日至10月1日在海口举办新能源新款车型全国首发。

报名时间:今年9月22日至9月30日。

申报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1)9月10日至10月1日在海口举办新能源新款车型全国首发的车型。

(2)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披露股权信息);

(3)汽车销售企业营业执照;

(4)活动申请上一个月或上两个月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

(5)企业承诺书。(汽车销售企业提交承诺书,一是承诺于2022年12月10日前如实提交给海口市商务局可享受该笔补贴的消费者购置信息及材料,具体包括:购车人或企业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购车需提供《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架号信息;二是承诺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预订车辆的交付并完成上牌,于2023年2月5日前向海口市商务局提交享受奖励的消费者《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三是承诺不得有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如后续审计发现存在作弊违规行为,需由企业双倍退还购车补贴。)

所有材料请提供至海口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海口市办公区18号南楼1056)。

海口市商务局提醒:

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出现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市商务局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消费者获得的奖励。

同一支付宝账号、手机号、身份证、手机终端,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对提供伪造材料导致国家资产受损的企业与个人,将移送司法机关,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力。

活动期间,汽车销售企业不得擅自涨价或通过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价。

如后期消费者申请退回定金,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活动名额,则无法享受立减奖励。

如参与活动企业未能按时交付预订车辆或未能按时提交给市商务局享受该笔补贴消费者的购置信息及材料,按照未按时交付预订车辆(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至市商务局)的每辆进行补贴款的双倍处罚。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