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0-25 11:45:00】 作者: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关于政策背景和依据

答:为更好发挥财政在促进海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与资金保障作用,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省财政厅配套印发了《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建〔2021〕961号)。《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申报、审核流程与绩效管理、监督等职责。依据以上两个文件,为推动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海南省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关于政策适用范围

答:《细则》所称海南省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是指省财政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的预算安排,用于:1.奖补先进制造业、油气开采项目扩大投资的资金;2.补贴符合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的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3.奖励入选工业强基工程等国家高精尖端制造强国计划并成功实施成果转化的实体项目的资金;4.奖励获得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企业,奖励获评省工业互联网应用优秀案例企业的资金。

三、关于《细则》内容

答:细则共五章十六条,对支持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改提质奖补资金的定义、部门职责、奖补方式与标准、申报条件与程序、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执行期限等作了全面规定。

四、关于奖补方式与标准

答:1.对先进制造业、油气开采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投资使用银行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贴息,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奖补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

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超10亿元(含)的,每家企业每年奖补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2.对符合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等支持方向,技术升级改造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照一年期融资租赁费50%给予最高1000万元技改补贴。

3.对入选工业强基工程等国家高精尖端制造强国计划并成功实施成果转化的实体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4.对获得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工厂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工业互联网应用优秀案例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五、关于申报条件

答:一个基本前提:项目在海南省内实施,纳入海南省统计。

申报条件:1.企业信用记录良好、纳税记录良好;

2.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以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3.企业申报奖补年度未获得其他同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4.申报通知明确的其他条件。

六、关于申报程序

答:从2023年起每年对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补。每年3月底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向市县发布申报通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公布。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满足条件的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申报,并负责初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市县初审的企业,会同相关部门核查,组织开展评审,拟定奖补企业和资金额度。

申请入选工业强基工程等国家高精尖端制造强国计划奖励,申请获得国家和省级示范试点奖励的企业,无需经过市县初审和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后拟定奖补企业和资金额度。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拟奖补企业和资金额度,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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