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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42-0/2022-06550 分类: 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市科工信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名  称: 海口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一、服务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审批部门: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琼府﹝2017﹞47号)。

四、申报条件:满足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且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下在海口市进行审批、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五、申报材料:

1.海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

2.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及内容见附件2);

六、办理程序:

网上申报——受理——专家评审——部门节能审查——出具意见书

七、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九、窗口受理时间:周三、五上午8:15-12:00,周三下午14:30-17:00,周五下午内部学习

十、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科工信窗口

十一、咨询电话:68558261(政务中心)、66734717(业务咨询,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

 

    附件1: 节能审查申请表.doc 下载

    附件2: 节能报告编制要求及内容.docx 下载  

    附件3: 投资项目监管平台---用户申报工作手册.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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