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邀请参加复兴城办公场地租金评估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 【2026-05-26 15:13:26】 作者: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局工作需要,就复兴城产业园一期场地租金进行评估,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市场化出租租金进行评估。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评估海口复兴城产业园一期办公场地出租租金。

二、项目最高限价

不超过1万元(报价超预算控制价视为无效)。

三、项目内容

对海口复兴城产业园一期办公场地(世纪大桥下A栋)进行市场化评估,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报告。

四、参选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具、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三 ) 必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参加机构应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并在海南省财政厅或省资产评估协会备案,经营范围需包含“资产评估”或类似业务。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机构资产评估师清单,以及对应相关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函(以人民币报价);

(四)近三年开展相关工作经验的佐证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七)诚信记录证明资料。

(八)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其他材料;

(九)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包括管理费用、人员费用、生产资料、税金等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报价单采用密封递交。

(三)报价时间:报价人需在 2026 年5月 29日 17:00 前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现场送达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办公区 18 栋北 4 楼 4013 室,不接收邮寄的投标资料。联系电话:0898-68724664,68626623。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电话:68626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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