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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42-0/2022-06820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科工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2月15日
名  称: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和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公开任务,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市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双创”工作,打造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保增长为主线,调整思路,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2016年各项任务。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多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完善了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门户网,网址为:http://www.hksti.gov.cn,同时,采用微信公众号方式公开我局相关工作。我局主导的电子农务工作设有专业的电子农务网,随着电子农务体系在海口市深入发展,我们对电子农务网进行了次改版。新版电子农务网集原版网站发展经验,系统、全面地提升了平台运营模式,是海南省农业科技“110”和网络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群体覆盖全海南省乃至全国。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的服务作用,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采取了多项积极措施。

  (一)健全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立武担任组长,王小宝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并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切实保证政务公开的领导力量。由张朋莲、吴俊担任具体工作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内容更新、技术保障和维护等工作。并指定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协调运行机制。局长今年共听取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多渠道发布,明确分工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为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局微信公众号、QQ企业群、电子农务网、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南海网、海南在线、海口晚报等;除特殊情况外,公开事项须在该工作确定后第一时间发布。指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具体发布机构,各业务处室提供信息来源,包括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国内外科技、工业、信息化、知识产权工作进展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各处室及时更新本局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规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十项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指南及工作程序、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以及公开的时限等作了专门规定。公开的范围原则上根据《条例》确定,同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务,本着便民的原则,不涉及秘密事项的尽量公开。

  (四)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公开,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二是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和节能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三是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日常检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每月对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定期检查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使用规定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并公布了《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按要求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其他七个栏目的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并依据类别公开内容,每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进行更新。

  (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我局制定了“双创”专栏,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在“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公布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在“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开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

  (二)我局及按规定制定并公开了知识产权违法情况的负面清单;及时在市政府网上公开,在局网站上开设了“重点项目”专栏,每月公开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三)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我局为牵头单位之一)

  (四)我局通过清理并及时公开各种各种涉企收费目录,加大税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低成本、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我市财政、物价、各执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出台的取消、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的规定,确保减负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目前我市已按有关规定,取消和免征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我市林业局征收的育林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零,停征市物价局(价调办)征收的价调基金;免征农业局征收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等收费及免征林业局林权勘测费;扩大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取消或暂停征收 12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中涉及我市收费的是:取消国土局征收的征地管理费,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征收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暂停国土局征收的采矿登记费等及工商部门征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对小微企业免征 42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我市收费的是:免征市国土局征收的土地登记费,免征住建部门征收的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手续费,免征市交通局征收的船舶港务费、登记费,免征市农业局征收的国内植物检疫费等收费,免征市林业局征收的森林植物检疫费等收费。联合市财政、市物价局按照省里公布的目录,对我市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清理汇总,并联文向市政府提交了报告,对我市涉企保证金项目进行整理汇总,已取消涉企保证金项目但未反还的涉企保证金共9714.38629万元,拟保留涉企保证金项目6个。以上重要信息已及时在海口日报和海口市政府官网公布。

  (五)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我局无扶贫专用资金,但我局及时将工作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公开。

  (六)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我局及时公开各项制度。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我局都细化公开了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我局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我局部门预决算支出已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我局每出台一项政策,都会召开政策解读会,并在市政府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开。针对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我局扩大了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局长都要求各处室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2016年我局未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我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公示,都及时借助海口日报等媒体公布。

  、下一步工作

  2017年我局将根据海口科技、工业、信息化、知识产权发展的实际需求,重点抓好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海口市科工信知信息化发展。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市民急需的科工信知信息、电子农务相关信息、各项优惠政策、行政审批办理等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加强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2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2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09

1.当面申请数

109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09

1.按时办结数

10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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