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赴海南大学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9-07-31 11:46:15】 作者: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监察时间:2019716日上午09:30

检查内容:海南大学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事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派。节能监察中心吴多松、陈忠晖两名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海南大学相关情况。

经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证照齐全;

二、海南大学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

建议及要求:海南大学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无整改情况,且该单位对节能工作非常重视,资料准备的很齐全并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节能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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