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赴海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19-07-31 11:38:54】 作者: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监察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

检查内容:海南师范大学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派。节能监察中心陈忠晖、候礼森两名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海南师范大学相关情况。

经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证照齐全;

二、海南师范大学已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制度。

建议及要求:海南师范大学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无整改情况,且该公司对节能工作非常重视,资料准备的很齐全并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节能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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