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节能监察中心赴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 【2020-07-14 15:46:39】 作者: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监察时间:2020年6月17日下午15时

检查内容: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检查情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派。节能监察中心庄海春,吴多松两名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相关情况。

经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一、企业证照齐全;

二、未发现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

建议及要求:海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无整改情况,且该公司对节能工作非常重视,资料准备的很齐全并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节能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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