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3-11-29 16:05:00】 作者: 信息产业科 来源: 市科工信局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保密、财务资产、安全生产、内部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人才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筹做好定点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市有关科技、工业、信息化、大数据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研究提出本系统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承担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依法行政;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定期公布科技、工业、信息和大数据产业等领域投资项目引导目录。

三、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负责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各项科技计划;负责管理和统筹安排各类科技创新经费并监督执行;负责统筹推进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推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负责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创新创业活动;负责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的评价和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本市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和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四、高新技术与节能管理科

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国家、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示范工程和技术创新项目的上报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业务发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推进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改革及产业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及发展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高新技术国家和行业规范及标准;负责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负责协调本市工业清洁生产有关工作;负责制定执行国家、省、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负责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工业节能管理;负责本市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五、工业运行科

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指导和监测;负责协调各工业企业的生产运营;负责组织应对本市工业经济运行中有关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指导工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责管理、监督和统筹安排工业产业扶持资金;负责做好煤炭销售行业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工业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六、中小企业与项目招商科

负责本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协调解决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涉及本系统的招商项目策划等统筹工作。

七、信息产业科

负责本市信息产业及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本市信息产业及互联网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本市年度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及评审工作;负责协调通信企业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指导通信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科技信息动员办日常工作。

八、引智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级、省级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外国 专家评审工作;负责申报出国(境)培训和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负责指导本市科技创新、信息化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与人才队伍建设;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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