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普场馆认定备案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7 16:56:34】 作者: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市科普工作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常态化的发展,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普场馆或基地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作用,依据《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海科工信法规字[2020]2号)要求,我局拟开展2023年度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请市级科普场馆认定备案的单位,需符合《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请市级科普场馆认定的,需提供相应的《海口市科普场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左侧装订成册,书脊须有申报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

三、报送方式及要求

报送方式:所有申报资料电子版均发送邮箱kgxfg68724660@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18栋北四楼4017室。

报送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先由所在区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后再报送我局;电子资料报送时间截止20233月17,纸质资料报送截止20233月24,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政策法规科

电话:68724660、68724661

附件:1.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2.海口市科普场馆认定申报书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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