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4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06 16:55:21】 作者: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海口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3〕5号)、《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3号)的要求,现就2024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24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系统填报。申报单位需认真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附件7),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home),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申报材料。所上传的文件要求PDF格式。

(二)材料受理与形式审查。申报材料提交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员受理。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将退回并通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根据通知及时补齐材料并上传,每个项目仅有一次补交机会,补交后仍不合格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材料装订与报送。通过系统审查后的项目,待通知项目评审时,按要求装订材料,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2.评估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材料书脊打印“2024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

3.提交的纸质材料须盖骑缝章。

4.评审现场提交装订的纸质材料五份。

三、时间节点

系统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

材料审查与修改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一)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在系统提交时间截止前未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获得立项的项目将在市科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海口市科工信局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4013室;电话:0898-68724667)。

附件:

1.2024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海口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书

3.诚信承诺书

4.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

5.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6.海口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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