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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42-0/2022-06821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科工信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29日
名  称: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口市人民政府督查议案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公开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2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6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年内共收到依申请3件,已全部及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内我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年内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因信息公开行政应诉1件。

  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立武担任组长,副局长王小宝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切实保证政务公开的领导力量。由张朋莲、吴俊担任具体工作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内容更新、技术保障和维护等工作。并指定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形成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协调运行机制。

  (二)明确工作分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为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电子农务网、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南海网、海南在线、海口晚报等;除特殊情况外,公开事项须在该工作确定后7个工作日以内发布。指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具体发布机构,各业务处室提供信息来源,包括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国内外科技、工业、信息化、知识产权工作进展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各处室及时更新本局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健全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我局建立了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十项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指南及工作程序、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以及公开的时限等作了专门规定。公开的范围原则上根据《条例》确定,同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务,本着便民的原则,不涉及秘密事项的尽量公开。

  (四)加强监督检查。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日常检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每月对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定期检查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使用规定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情况。年内我局收到市人大建议共计16件,其中:主办件11件,协办件5件。截至年底,已圆满完成所有代表建议的答复、反馈工作,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年内我局收到政协提案共计42件,其中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为协办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件17件,协办件24件。截至年底,已圆满完成所有政协提案的答复、反馈工作,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七、存在问题

  (一)公开广度深度有所欠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还有很多文件、资料等信息待梳理公开。

  (二)便民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已通过多渠道公布,并建立了相应的海口科技工业信息网站,但是网站建设还不够完善,有些便民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

  八、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市民急需的科工信知信息、电子农务相关信息、各项优惠政策、行政审批办理等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重点是加强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促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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