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天放委员:关于依托医保信息化建设促进医保制度改革的建议(第16期)

发布时间: 【2020-08-04 15:35:48】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市政协

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是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的重大改革举措。医保基金监管是医保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医保基金合理利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都有重要影响。近年来,我市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由于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起步晚、自有资金短缺、缺少整体规划等因素制约,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与当前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改革工作发展还不相适应。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滞后尤其是临床医疗信息技术发展落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临床医疗业务发展,也无法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医保就医服务,难以为医保基金的科学有效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建议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高起点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医保业务标准和技术标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障信息互联互通,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加强先进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的支撑。同时,建立高效管用的医保支付机制,大力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并依托大数据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改革的支撑。

二、加强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建设。跟进协议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走进病案管理,在实行病种和疾病分组付费的过程中,疾病编码、 病案首页信息,乃至使用临床路径与出径情况等现代医疗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均应纳入医保智能审核的范围。同时,统一疾病编码、 病案首页信息和疾病分组器的相关技术标准,尽快解决医院内“编码盲区”等问题,降低智能审核系统建设的成本;统一医保服务商建设标准、评价标准和准入退出规制,医保统筹地区统一采购医保服务商,订立综合、 长期、有预算补偿的联合共建协议,避免因分段采购和中途解约造成不必要的成本。

三、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升级改造建设数字化智慧医疗机构,推进便民惠民的医疗服务健康体系,为今后医疗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改革的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文章来源: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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