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3 15:32:12】 作者: 办公室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解读《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推进社会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在前期相关方案的基础上,国家卫健委组织中国疾控中心等相关专家,制定和完善了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防控技术方案,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39号)。

技术方案包括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篇,共50条。及时指导各行各业、各类人群联防联控、精准防护。其中,对居家、办公场所、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等20类重点场所从防护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减少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电子化办公,设立应急隔离区域和做好清洁消毒等提出了针对性防控技术要求。对社区、企业、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狱等14类重点单位从做好物资储备,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手卫生,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进行体温监测,设立应急隔离区域等提出了针对性防控技术要求。对老年人、孕妇、儿童、学生、海关(边检、卫生防疫)人员等16类人群提出了养成卫生和文明行为,做好个体防护,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加强手卫生等提出了针对性防控技术要求。此外,对同类型机构中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防控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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