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3-14 09:07:49】 作者: 政策法规科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为加快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产业链、生态圈,形成千亿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海南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状,市科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在梳理和完善《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2021年修订)》(海府规〔2021〕10号)第十三条关于医药产业的条款、《海口市鼓励医药企业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2021年修订)》(海府规〔2021〕6号),以及《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海科工信法规〔2022〕1号)等现有政策条款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海口市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海口市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着力点集中在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壮大生产制造环节、强化区域联动发展、加快国际产能合作、培育B证新业态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共三十条。

一是增强自主研发能力方面。加大临床研究补贴(单个品种每年最高奖补2000万元)、加大新药批件奖励(单个批件一次性最高奖补由10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首台套和创新药应用(单个产品三年累计最高奖补1000万元)、与乐城联动发展(CRO企业单个合同金额最高奖补500万元)、一致性评价(单个品种最高奖补400万元)、基础平台建设(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补5000万元)等方面。

二是壮大生产制造环节方面。新增对参与集采的奖励政策,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补500万元。

三是强化区域联动发展方面。新增参与博鳌乐城研究(每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从乐城引进品种生产(每个品种最高奖励1000万元)等扶持政策。

四是加快国际产能合作方面。新增获得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MDA)认证的奖励,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五是培育B证新业态方面。明确了B证企业视同工业企业享受工业发展扶持资金,如:十佳企业、成长奖励、上台阶奖励、运输费补贴、人才补贴等,并新增转移品种(单个企业单年最高奖励3000万元)、委托加工(单个企业单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租房补贴(单个企业单年最高补贴10万元)、实体化投资(享受新建企业连续三年按固投10%给予奖励)等扶持政策。

六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一步明确海口药械创新服务站的定位、职能和服务范围。搭建海口药械创新服务站与省药监局、生物医药企业等三方互联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新形势下药械服务与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