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24 18:27:22】 作者: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各有关机构: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海府规〔2022〕3号)及《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与实地核查工作,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我局将对各服务机构的报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一、服务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熟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熟悉科技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具有承担省或市级科技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经验;
(七)具有省级专家库资源,包括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资源。
二、委托事项
(一)组织专家对75个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分7组,每组专家5-7人);
(二)组织专家组对专家组评审评分在60分以上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约50个项目);
(三)专家评审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报告报送给市科工信局;实地核查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报告报送给市科工信局。
三、材料要求
(一)报价函(限价20万元,高于本报价无效);
(二)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单位简介,专业服务团队信息,省或市级科技项目管理经验介绍,拥有专家队伍情况,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项目经费预算等)。
(三)申报材料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所提交资料装入密封袋,封面注明“2023年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服务”,盖骑缝章。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7号市政府办公区18栋北4楼4013室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报送时间:2023年4月28日16:00前,逾期报送不予接收。联系电话:0898-68724667。
此函。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