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13个市级科研平台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4 11:34:44】 作者: 创新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来源: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海府规〔2022〕3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市级科研平台进行绩效考核评价。由于部分科研平台技术团队分流、依托单位迁往异地及停业等原因,导致平台无法正常运行,已不能发挥市级科研平台作用。按照《海口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实地核查、行政决策、公示等程序,决定撤销“海口市热带休闲观光设施农业重点实验室”等13个市级科研平台资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撤销市级科研平台资格”平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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